近日,临淄电台《政风行风热线》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上线时

市民咨询了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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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人注意!是真的!3年折算1年

市民:听说三年新农合可以折一年的职工医保,是真的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答复:关于实施《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发[2017]91号)文件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和儿童,其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其缴费年限3年折算1年,不足年的,折算到月。

也答复了

市民:我现在是滨州职工医保,在淄博可以正常使用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答复:经电话沟通了解到,王先生在滨州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现在在淄博市长期居住。王先生的医保在淄博市可以正常使用。王先生医保参保地为滨州市,根据省里相关异地就医政策规定,王先生可以联系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办理淄博长期异地居住手续,办理后在淄博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销,报销比例与在滨州就医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

市民:我是个体工商户参保,我们并不像职工参保一样账户每个月能收到钱,那等我们退休了咋办?我们会和职工一样享受待遇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答复: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07〕87号)文件规定:个体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在职期间不设立个人账户,退休之后满足医疗保险退休条件的可正常享受退休医疗各项待遇,个人账户按基本养老金的4.1%记入。

市民:经常在抖音上刷到很多宝妈分享自己生育保险领津贴的,说不了解生育保险就会错过很多补贴。能大概介绍一下生育保险会给(单位职工)发放哪些补贴吗?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答复:根据淄博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企业参保宝妈可以享受到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三项补贴待遇。

1、住院生育医疗费用不设置起付标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规定执行。

2、生育津贴按照所在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标准为:正常生育的为98天;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自2021年8月1日起,单位女职工生育享受1000元产前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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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时间:每周二、周四,7:30-8:00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临淄新闻频道播出时间:

周二、周四20:40首播,周一、周三、周五7:39、20:40重播

参与方式:

1、热线参与:7152000、7153000、629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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