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市民崔女士通过中国国旅济南分公司报名参加去三亚的旅游团,没想到途中因拒绝参加自费项目,差点儿被赶下车,还被导游收取了服务费,花费2万多元换来一场闹心之旅。


“由于是带着孩子去旅游,所以没敢报名报价较低的团。”7日,崔女士介绍,今年2月,他们一家三口花费22730元,通过中国国旅济南分公司报名游三亚旅行团,大年初三(2月21日)出发赶往三亚。


“第二天早上从酒店出发坐车去景点,一路上导游反复介绍自费项目,对于旅游景点的情况却不做半点介绍。”崔女士称,旅游前孩子患了中耳炎,坐飞机后又开始觉得不舒服,她自己身体也不好,晚上打算在酒店休息,不参加自费项目,导游一听立即变了脸,“他态度恶劣,直接跟我说,身体不好就不要出来旅游,还让我们立即下车。导游看我们坚持不下车就说,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需要交纳服务费,每人每天50元。考虑到旅程还没结束,孩子又小,无奈之下我就给了他两天的服务费,共260元。”


崔女士一家和其他游客想一起坐车返回酒店,但车开到一个码头后停了下来,导游表示可以在码头看看夜景就走了,崔女士等人在码头待了40多分钟后,还没见到导游的踪影。崔女士介绍,导游在电话说,想回酒店要再等40分钟,或者自己打车回去。争吵近20多分钟,导游才安排车辆。


崔女士称,第三天下午在大东海,他们一家选择了乘坐帆船的自费项目,交纳960元的费用,“缴费时,工作人员说可以玩1.5-2个小时,可玩了还不到1小时,就让我们下来。开帆船的师傅说,所交费用中有100元是给导游的提成,所以乘坐时间就缩短了。”崔女士还称,原本说的接机车辆由豪华大巴变成了破旧的面包车,合同里标明的50元/人的呀诺达观光车也变成了自费内容,让她感觉十分气愤。


旅行社回应


没违反合同,导游态度有问题


旅游回来后,崔女士与中国国旅济南分公司进行沟通,对方答应给予3000元的赔偿,但她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十分不满,“旅游全程实在让人窝火,花了这么多钱,完全没享受的旅游的乐趣,我认为至少需要免除一个人的旅行费用。”


日前,中国国旅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否认了崔女士所说的甩客事件,对于导游要求崔女士一家交纳服务费一事,他表示确实欠妥,公司将如数返还费用,并为此进行道歉。“导游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态度不好的情况,我们愿给予崔女士3000元的赔偿。”该负责人表示,崔女士旅游全程中中国国旅济南分公司并没有出现违反合同的情况,3000元的赔偿费已是公司所能给予的最高赔付限额。


主管部门


旅行社若违反规定将获处罚


目前,崔女士已将此事反映至市旅游监察支队,并提交相关材料。


市旅游局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先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旅游局会介入进行调解。对于此事已经介入调查,崔女士提到的甩客、收取服务费等,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需等待调查结果,如果旅行社出现违约情况或是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将对其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按照《旅游法》规定,导游服务费是旅行社支付给导游的劳动报酬,是旅游团费的组成部分,必须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列明,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收取。也就是说,不能由导游索取。